祥云縣教育局
祥云縣教育局是主管全縣教育工作的縣政府組成部門。主要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統籌管理和指導全縣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工作等。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教育工作的規章政策及措施,并監督執行。
(二)研究提出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政策及教育發展重點、結構、速度,指導并協調實施工作。
(三)統籌管理和指導全縣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會同教育督導部門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
(四)負責管理教師進修學校、縣屬普通高中、初中、職業高中(中專);審核普通初級中學、普通小學、幼兒園的開辦遷移與撤并;審批并宏觀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學校。
(五)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各級黨委、政府確定的增加教育投入的政策,監控全縣各級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的執行情況;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教育收費及其管理的政策、規定;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管理縣屬學校和直屬單位的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教育系統專項經費,搞好內部教育經費、預算外資金檢查、審計;督促、指導改善辦學條件;按有關規定管理外地對我縣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制定全縣教職工隊伍建設的規劃和措施;培養小學教師和幼兒教師,培訓小學校長及相應職務的教育管理干部;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編制標準,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協同有關部門組織指導實施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
(七)歸口管理全縣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八)歸口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組織實施大中專、成人高校、成人中專、高等教育自學等報名、考試及高中會考工作。
(九)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學工作和教育科研工作,組織開展教研活動,研究教育理論和教材教法,開展教學改革實驗。
(十)依法維護學校、教師的合法權益,加強學校規范化管理和治安、安全工作,建立良好的育人環境和學校秩序。
(十一)負責全縣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發布及現代教育技術、遠程教育、信息系統的開發和建設工作。指導做好各級各類學校的工會、團隊、政治思想、德育、體育衛生、國防教育、藝術教育、教育宣傳等方面的工作。
(十二)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